注册外资公司 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报材料: 1、投资者签署的设立企业申请书 2、可行性研究报告 3、投资者签字盖章的章程(中方公司投资的须提供双方签署的合同)
4、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,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(加盖企业公章的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;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;香港、澳门或台 湾地区投资者无须提供使(领)馆认证)。 5、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(复印件壹份,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或投资者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); 6、企业名称预选核准通知书; 7、企业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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